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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如何預防疲勞駕駛

一、駕駛員如何預防疲勞駕駛?

駕駛員如何預防疲勞駕駛

預防疲勞駕駛的方式是連續駕駛機動車不能超過4個小時,停車休息時間不能少於20分鐘。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二條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七)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二、疲勞駕駛的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交通法規扣分細則》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十三)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三、疲勞駕駛發生車禍怎麼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一條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採取措施,儘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託專門機構進行鑑定。鑑定結論應當由鑑定人簽名。

綜上所述,我國法律制度中其實也規定了預防疲勞駕駛的方式,但是,駕駛員要根據自己的精神狀態靈活調整,不過,原則上開車超過4個小時是必須要停車休息的,長期疲勞駕駛會造成難以挽回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