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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交強險需要的證件主要是什麼

根據現在我國每年的汽車銷售額來看,在未來很有可能摩托車的這種出行工具是很有可能被汽車所取締的。現在大家在生活當中見到的摩托車的數量也已經越來越少了,就算是在農村,人們結婚的時候一般也都是購買新車的,所以對於摩托車的關注度就相對較少了。可還是有人因為工作或者各種原因要購買摩托車的,那麼,摩托車交強險需要的證件主要是什麼?

摩托車交強險需要的證件主要是什麼

一、摩托車交強險需要的證件主要是什麼?

摩托車辦理交強險需要帶什麼證件:被保險機動車的行駛證和駕駛證、被保險人的身份證、續保還需要前一年交強險正本。

摩托車交強險基礎費率:

摩托車50CC及以下:保費80元;

摩托車50CC-250CC(含):保費120元;

摩托車250CC以上及側三輪:保費400元。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交強險是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其保費是實行全國統一收費標準。

二、交強險理賠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如果是一般車損事故,沒有人身傷亡應提供以下證明單據:

1、是出險通知書(單位蓋章);

2、是出險證明(交通管理部門蓋章);

3、是事故車輛修理託(承)修單(單位蓋章,修理廠蓋章);

4、是修車發票(公車提供複印件,私車交原始件);

5、是結算清單(維修車輛施工單)原件;

6、是修理材料清單(材料明細表)原件。

如果涉及人身傷殘,死亡事故,除以上證明外,還應提供下列材料:一是傷者診斷證明(縣級以上醫院);

(二)是殘者法定鑑定書;

(三)是死者的死亡證明;

(四)是搶救、治療以及其他各種費用收據,補償費收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蓋章有效) ;

(五)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六)是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

(七)是傷亡者工資證明,家庭情況證明或者有關情況公證書;

(八)是其他必要證明。

如果是經保險公司同意從國外自行進口的配件應提供如下證明;一是發票,二是裝箱單;三是貨運單;四是報關;五是税票。

如果是在外省市出險應提供,一是代查勘報告書:二是修車協議書;三是事故照片。

如果單純人身傷亡事故,請保户要妥善保管好 《受損車輛鑑定單》,並隨同其他證明單據一起交回保險公司。 當您按以上程序辦好手續後。下一步就是領取賠款。證明單據齊全無誤後交由理賠人員結案,10日至15日可領取賠款,領取賠款時。請攜帶好有關證件。如果是公車,應帶公章及領款人的有效證件;如果是私車,應帶車主身份證及領款人的身份證。

特別要提醒的是:車輛修復或結案後3個月內不提供證明單據的,保險公司將不負責賠償。

由此可見,摩托車交強險需要的證件主要是包括駕駛證,身份證,和行駛證等這些證件的。而且根據摩托車自身的構造情況,交強險的保費有差別,目前摩托車最高的保費也是400元左右的。大多數人關注機動車出行安全並不代表着摩托車的出行安全就被國家法律制度作遺忘了,出門在外,不論是選擇哪種交通工具,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