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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到期怎樣延續

土地承包期到期怎樣延續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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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期

農村土地承包的承包期規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

1、耕地的承包期限為30年 ;

2、草地的承包期限為30-50年 ;

3、林地的承包期限為30-70年。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承包期間,發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兩種變化情況:

(1)承包期間,承包方人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户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2)承包期間,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户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例外: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等特殊情況對個別農户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進行適當的調整,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小編的建議是,在自身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到期以後,大家如果想繼續承包土地的話,就可以繼續向發包方提出承包土地的申請,如果發包方同意的話,可以繼續簽訂相關的合同協議,然後就可以再次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