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費發放標準2019
具體的標準是,在約定的臨時安置過渡期內,拆遷人應按規定發放給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臨時安置補助費,發放標準按被拆除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10元計算,每户每月低於600元的,按600 元發放。
《土地管理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
拆遷案件能否適用訴訟時效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拆遷案件是有訴訟時效的,如果對拆遷補償有異議提起行政訴訟的,一般是在補償決定作出後6個月內提起行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
-
什麼是建設用地使用權
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同時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建設用地使用權一般通過劃撥和出讓的方式來產生,其消滅一般是因為使用期限屆滿而未續期等原因。根據我國《民法典》物權編第三百四十四條...
-
無法達成拆遷補償協議會有什麼後果
若徵收人與被徵收人沒有達成拆遷安置協議,且被徵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又不搬遷的,可以由房屋徵收決定作出的是縣級人民政府申請法院強制來拆除房屋。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户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麪積等材料。《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
-
遇到舊房拆遷可以選擇要錢還是要房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