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兵役轉業 > 軍轉安置

傷殘軍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嗎

傷殘軍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嗎

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因為,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向將來消滅,並不溯及力,因此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勞動者提出解除合同


1、勞動者可以在以下情況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當然,如果勞動者因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中的相關約定,構成違約,則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是,在試用期內的勞動者只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對於“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3、“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辦理應有的社會保險”和“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即侵害勞動者利益的情況下,勞動者是可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環境和工作條件惡劣,存在安全隱患或漏洞,有可能給勞動者的安全帶來威脅,或者勞動者的工作環境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不符,勞動者都可以以此理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5、用人單位隨意強行給員工“放假”或“停工”,無疑剝奪了勞動者的工作權利,讓勞動者失去賴以工作的基本條件,因此可視為未提供勞動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