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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張信用卡欠30萬怎麼還?

一、八張信用卡欠30萬怎麼還?

八張信用卡欠30萬怎麼還?

1.使用最低還款額功能。每家銀行都會個有最低還款額功能,只要還上這最低還款額,銀行不會收取滯納金,也不會影響個人信用。但是,還最低是要收取利息的,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所以,只需還最低,雖然壓力會減少,但是會有複利產生,會相...

2.利用分期功能。如果還款有壓力就可以直接申請賬單分期,一般銀行都提供3、6、9、12、18、24期的共能,可以根據自己的還款能力選擇分的期數,這樣可以緩解還款壓力,也不會影響信用。

3.更改賬單日來延長還款期限。 賬單時間不是隨便可以更改的,一般來説半年才能改一次,有些銀行是一年改一次,有些銀行就只能改一次。

4.主動和銀行説明情況進行協商。如果確實因為工作等特殊情況,一段時間無法還上,可以主動致電給銀行,説明原因,證明不是惡意不還,確實是有原因,商量能否減少利息。

二、信用卡詐騙罪立案標準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所稱“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並使用的;

(二)騙取他人信用卡並使用的;

(三)竊取、收買、騙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並通過互聯網、通訊終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惡意透支1萬元以上的行為。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繫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複利、滯納金、手續費等髮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在信用卡欠款之後,一定要積極進行還款,否則會影響個人的徵信,且在欠款的金額達到一萬以上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才會被認定為刑法的惡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詐騙罪,那當事人就要承擔刑事責任了。

標籤:八張 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