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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居間房屋租賃合同

關於居間房屋租賃合同

關於居間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產權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  第二條 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為居住。僅限乙方家人自己居住。不得轉租他人。  第三條 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 至 。  第四條 租金:該房屋月租 元,暫定為按季度交費。  第五條 付款方式: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 )後,合同隨之生效。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甲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租用期間,一般日常維修保養,均由乙方負責,費用乙方自付。若屬常規房屋大修,費用則由甲方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重大損壞,甲方將追究其責任,並要求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環境衞生,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並聽從甲方檢查勸告。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所有需付費的項目和物品等,如水,電,燃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供暖設備等等,均由乙方自己付費,並承擔用户的一切違約責任。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機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條 租賃期滿: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乙方應在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若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一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計達半個月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二條 提前終止合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依據事實輕重,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____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共頁,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