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立案標準
擾亂市場秩序罪3.08W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29條規定:偽造或者倒賣偽造的車票、船票、郵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車票、船票票面數額累計二千元以上,或者數量累計五十張以上的;
(二)郵票票面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或者數量累計一千枚以上的;
(三)其他有價票證價額累計五千元以上,或者數量累計一百張以上的;
(四)非法獲利累計一千元以上的;
(五)其他數額較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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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罪立案標準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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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概念
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是指偽造或者倒賣偽造的車票、船票、郵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數額較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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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廣告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區分的關鍵看利用虛假廣告欺騙用户和消費者的行為是否情節嚴重。屬於情節嚴重則構成犯罪,如果情節尚屬一般不應以犯罪論處,可以適用民事或者行政處罰措施。(二)本罪與假冒註冊商標罪的界限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1條規定:經營者假冒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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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責任能力的人郡可以構成。單位亦能成為本罪主體。單位犯本罪的實行兩罰制,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主觀方面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在主觀方面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