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立案標準
侵犯財產罪1.05W
1、數額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第一條規定,一般情況下,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因此,盜竊罪的立案標準,在數額上面一般是1000元——3000元以上。
2、情節標準
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也可以直接認定構成盜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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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1、搶劫罪是侵犯財產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質最嚴重的犯罪。在一般情況下,凡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奪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就具備了搶劫罪的基本特徵,構成了搶劫罪。立法上沒有搶劫的數額和情節的限制性規定。但是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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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量刑標準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羣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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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應當立案追訴。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立案:1、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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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1、“情節嚴重”與“致使國家和人民羣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兩個要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僅“情節嚴重”但未造成童大損害,或僅造成重大損失,但並非“情節嚴重”,都不能認定為犯罪。造成“重大損害”一般是指嚴重影響當時當地的救災、搶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