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逃罪的認定
妨害司法罪2.54W
區分脱逃罪的既遂與未遂的界限:
行為人實施脱逃的目的在於逃離羈押或者改造場所,以達到逃避關押、改造的目的。因此,脱逃行為是否得逞,主要應看行為人是否逃出了羈押、改造場所,是否擺脱了看管人員的控制,已經逃離羈押或改造場所的範圍,擺脱了看守人員監視控制的,就是脱逃既遂;實施脱逃,如果在羈押改造場所內被發現,或者雖然逃出了羈押改造場所的範圍,但在看守人員直接監視下被抓回的,是脱逃未遂。區別既遂與未遂,是裁量刑罰的一個依據。
-
擾亂法庭秩序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1、本罪的構成以情節嚴重為其構成必要條件,只有嚴重干擾法庭秩序的行為才具有相當的社會危害性,才構成擾亂法庭秩序罪,因此,對那些擾亂法庭秩序情節不嚴重的,經勸阻、制止,停止實施擾亂行為的,不應認定為擾亂法庭秩序罪。2、本罪的構成要求行為人...
-
披露、報道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概念
披露、報道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是指公開披露、報道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中不應當公開的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
-
擾亂法庭秩序罪量刑標準
有下列擾亂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1)聚眾鬨鬧、衝擊法庭的;(2)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的;(3)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4)有毀壞法庭設施,搶奪、損毀訴訟文書、...
-
偽證罪量刑標準
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