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立案標準
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出入境檢驗檢疫機關、檢驗檢疫機構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偽造檢疫結果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採取偽造、變造的手段對檢疫的單證、印章、標誌、封識等作虛假的證明或者出具不真實的結論的;
2、將送檢的合格動植物檢疫為不合格,或者將不合格動植物檢疫為合格的;
3、對明知是不合格的動植物,不檢疫而出具合格檢疫結果的;
4、其他偽造檢疫結果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動植物檢疫失職罪,是指出入境檢驗檢疫機關、檢驗檢疫機構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對應當檢疫的檢疫物不檢疫,或者延誤檢疫出證、錯誤出證,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導致疫情發生,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
2、導致重大疫情發生、傳播或者流行的;
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5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5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75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
5、不檢疫或者延誤檢疫出證、錯誤出證,引起國際經濟貿易糾紛,嚴重影響國家對外經貿關係,或者嚴重損害國家聲譽的;
6、其他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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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所謂”有關主管部門”,是指負責對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或者股票、債券發行、上市申請的條件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予以審核、批准或者登記的國家機關。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工作人員包括以下幾類人員:(1)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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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准徵收、徵用、佔用土地罪概念
非法批准徵收、徵用、佔用土地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收、徵用、佔用土地,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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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二、瀆職犯罪案件(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第399條)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審判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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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檢失職罪的認定
認定本罪時,應區分本罪與商檢徇私舞弊罪的界限:二者的區別在於主觀方面不同。本罪出於過失,而前者則是出於故意。同屬應當檢驗進出口商品而不檢驗的行為,如果行為人明知不合格或者可能不合格而放任國家利益遭受損失的,則屬明知,如果為了徇私,對之就應以後罪即商檢徇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