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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區公租房申請的流程是什麼?

公租房1.5W

一、嘉定區公租房申請的流程是什麼?

嘉定區公租房申請的流程是什麼?

1、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的運營機構提出申請,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運營機構提出申請。

2、提交材料

申請人要真實的填寫申請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證明、身份證、勞動合同、住房狀況等資料,要承若對所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經申請對象所在單位蓋章確認,交運營機構審核。

3、資格審核

運營機構受理申請後,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對住房面積審核,可以委託政府指定機構審核,通過審核後,運營機構要出具登記證明,報區(縣)住房保障機構備案。

4、抽查監督

住房保障機構對申請審核情況進行抽查,發現有不符合規定的,可以向運營機構提出整改意見,運營機構要及時落實整改。

5、輪候供應

對於符合對象的,要根據房源供應等情況,可以實現輪候供應制度,這樣可以提高房源使用效率,各區(縣)要根據申請對象人口結構、住房需求、承受能力等情況,制定出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供應標準。

申請條件

(一)、個人申請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證》達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年限可合併計算)且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1年以上;

2、與本市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3、在本區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因結婚分室居住有困難的人均面積可放寬到20平方米,住房面積的計算標準,按本市相關規定執行;

4、申請時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

(二)、單位申請人必須為設立在本區範圍內的各類單位或團體,由單位負責繳納住房租金,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可以優先申請:

1、對本區社會事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單位,如:醫療、教育、科研等機構;

2、符合本地區產業發展導向,政府重點扶持的現代服務產業、信息產業等企業;

3、上一年度年納税總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單位;

4、因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引進各類特殊人才的單位,也可以單位申請的方式提出申請。

單位申請人申請的公共租賃住房,只能供應給持有合法身份證明且與本單位建立法定勞動關係或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職工,同時其本人必須符合本條第一款第3、4項規定。

針對於上海嘉定區的公租房申請,首先要符合符合相關的條件才行。比如説要有本事的常住户口,且與上海市本市的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並且沒有相關住宅。才能夠在上海市青山區進行申請相關的公租房。並且還不一定會通過相關審核,只有通過審核才能夠進行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