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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限價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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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島限價房申請條件

青島限價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申請購買市區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滿35週歲的單身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市區常住户口(市區指市南、市北、李滄、嶗山、城陽、黃島、高新區);

(二)人均月收入不高於2796元;

(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

(四)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

經濟適用住房及限價商品住房申請人住房建築面積以申請人在本市擁有的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核定。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因拆遷、離婚、繼承、賠償、還債、出售、贈與等原因,將住房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給他人的,已轉移住房應合併計算。因拆遷導致原房產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的,5年內核定原住房建築面積。

二、申請青島限價房需要提供的材料

1、《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申請表》(登記現場領取);

2、身份證或户口簿;

3、住房情況證明;

4、收入證明;

5、財產狀況證明;

6、婚姻狀況證明;

7、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相關資料。

三、青島限價房申請流程:

受理→ 初審→ 區住房保障機構複審→ 市住房保障機構最終審核→ 辦理相關購房手續。

1、申請人在銷售項目申請購買期限內向街道辦事處提交申請資料。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組織進行申請資料審查,對申請人的住房、收入及財產狀況進行調查,經評議、公示後提出初審意見,報區住房保障機構。

2、區住房保障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10日內會同民政部門對申請人的住房、收入等狀況進行審核。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日。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證不成立的,報市住房保障機構。

3、市住房保障機構應當自收到資料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並書面通知區住房保障機構予以登記,由區住房保障機構發給申請人准予登記通知書。對不符合條件的,由區住房保障機構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

備註:街道辦事處、住房保障機構及民政部門在審查申請人的住房、收入及財產狀況時,可以採取入户調查、鄰里訪問及信函索證等方式。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以上就是青島限價房申請條件和它的申請流程。各個地區對於當地的限價房申請條件都作出了具體地規定,但總的來説,限價房服務的是城市中收入相對較低的人羣,所以它規定了申請人家庭的人均收入不能超過一定的金額。限價房審批下來之後,五年之內不能進行房屋的買賣、轉讓等行為。

標籤:限價 青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