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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的流程是什麼

安置房3.14W

一、北京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的流程是什麼

北京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的流程是什麼

第一步:房地產評估。到所在縣區或市的房產交易大廳。辦理這項時先要決定由誰負責評估費用,買賣雙方均可,申請人要填委託書,提交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土地證原件及複印件、房屋平面圖(在房產證的最後一頁的圖)、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原件在提交後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丟失,留複印件在交易大廳即可。評估由所在的市一級房產評估機構負責,由於要評估的多,往往得等一段時間。評估費佔房產評估額的0.5%,交完錢後給兩份評估報告。

第二步:交營業税。到房產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辦理。需提交購房合同原件及複印件、買賣雙方身份證複印件、房產評估報告。(普通住房滿5年免徵,不滿5年差額徵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額徵收,滿5年差額徵收)

第三步:辦理房產證過户。到房產交易大廳辦理,需提交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土地證原件及複印件,房屋平面圖(在房產證的最後一頁的圖,要把裏面內容擋住複印成空白表),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完税證明(地税上給的東西),房產評估報告。這是需要買賣雙方都到簽字,按手印,結婚的需要帶上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及複印件。交易費,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簽完字後,還需要到當地財政局交契税。

二、安置房買賣如何防範風險

1、落實安置房性質及產權

一般來説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購房者可以查詢其“五證”,或到不動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等。對於第一類動拆遷安置房,由於交易時間長,受市場因素的影響,往往買家需要承擔較大的法律風險,務必慎重決策。

2、確定賣方簽約主體

從最大程度保障購房者利益的角度出發,作為合同簽訂主體的賣方處,需要拆遷協議上的人員及配偶、住房調配單上的人員及配偶、被拆遷房屋內户口上的全部人員都簽名,這樣才能更為保險,減少日後突然有第三人出來主張權利的風險。

3、謹慎簽約

購房者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前,需要注意三個地方:一是明確相應的税費承擔主體及土地價款補交主體;二是要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每筆房款的支付應對應賣家的義務,違約責任獨立適用);三是可以考慮對協議進行公證,確保簽約主體和內容的真實性。

在辦理安置房的房產證的時候,一定要把所需要的材料都準備好,然後按照流程一步一步辦理房產證。因為安置房是政府給拆遷户的房子,所以在購買的時候會比普通的商品房便宜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