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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半股轉讓協議

出租車半股轉讓協議

出租車半股轉讓協議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議,甲方將出租車湘KX8867股份轉讓一半給乙方,特訂如下協議,希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將出租車湘KX8867作價柒萬元整(¥7000.00)轉讓一半給乙方。

湘KX8867合夥前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合夥後,甲、乙雙方平等共同擁有湘KX8867出租車所有權。

車輛營運期間,正常損壞維修費、公司上繳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但人為損壞,如甲方損壞,由甲方負責原質原樣修復,經乙方驗收方可,如乙方損壞,乙方負責原質原樣修復,經甲方驗收方可。

車輛營運期間,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違章、電子抄牌、車輛被搶及所有人身安全等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各自負其責任,並且耽誤的時間按白天120元計算,晚上100元計算賠給對方。

如果在正常的維修及公益活動中所耽誤的時間,雙方協商解決。

雙方交班時均應保證車況良好,駕駛時發現異常,應及時停車修理,有礙安全有權拒駛,營運期間不準帶學徒,不能違法違章經營。

乙方與甲方合作期間,即湘KX8867與公司所簽訂合同期間,乙方不能私自將股份轉讓,乙方欲轉讓須經甲方同意。

經營期間,湘KX8867指標價值及押金,甲、乙雙方各擁有一半。

湘KX8867從2013年8月11日與乙方合作之前,政府所補貼的一切經費歸甲方所有,合作後的補貼甲、乙雙方各一半。

湘KX8867從甲、乙雙方協議之日前的違章記錄由甲方承擔。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同時具備法律效力,望雙方合作愉快!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