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時效怎樣規定
仲裁律師解答1.62W
仲裁時效期間應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同時適用訴訟時效中止及中斷的規定。
《仲裁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法律對仲裁時效有規定的,適用該規定。法律對仲裁時效沒有規定的,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
仲裁能否申請強制執行
仲裁委員會本身並無強制執行的權利,當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時,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接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所以仲裁裁決具有強制執行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三條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
-
移送審查起訴的條件
根據刑事訴訟法和有關規定,偵查機關對於偵查終結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決定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犯罪事實清楚;(2)證據確實、充分;(3)犯罪的性質和罪名認定正確;(4)法律手續完備;(5)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
勞動仲裁與法院訴訟的區別是什麼
1.管轄不同。仲裁是協議管轄,而法院訴訟是強制管轄。仲裁以當事人雙方自願為原則,必須有雙方事前或事後達成的仲裁協議,仲裁機構才能依法受理,並在此種情況下,法院無權受理此案件;而法院訴訟不必得到另一方當事人的同意或者雙方達成訴訟協議,只要-方當事人向有管轄權...
-
仲裁法的基本制度是什麼呢
仲裁基本制度主要是下列三種:1、協議仲裁製度。仲裁協議是當事人仲裁意願的體現,當事人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案件以及仲裁庭對仲裁案件的審理和裁決都必須依據雙方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有效的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就沒有仲裁製度。2、或裁或審制度。仲裁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