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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成為著作權侵權訴訟原告

著作權侵權訴訟中,訴訟主體包括了原告和被告,第三人蔘與訴訟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而不同身份的訴訟主體,在訴訟過程中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那麼大家知道實踐中誰能成為著作權侵權訴訟的原告嗎?律師356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誰能成為著作權侵權訴訟原告

一、誰能成為著作權侵權訴訟原告

(1)著作權人

著作權人即著作權主體,是指按照法律規定,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著作權的人。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主體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法人或其他組織被視為作者。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何確定一部作品的作者身份,我國《著作權法》採取了與其他國家和國際公約一致的方式,即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為作者。

(2)著作權被許可人

因許可使用或轉讓合同取得著作權的人,如果許可使用協議對被許可使用人授予追訴第三人的侵權權利,則許可使用人就具有了網絡著作權的原告主體資格當,然法定許可使用人就不具有這種主體資格。著作權的許可使用人對他人侵犯著作權的行為一般無權提出侵權訴訟,侵權訴訟權仍由原著作權人行使。

(3)其他權利人

共同的受讓人、繼承人等也屬於權利人。著作權法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在死亡後,其作品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依照民法典的規定轉移。公民通過遺囑,將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贈給國家,國家即成為著作權的繼受主體。著作權屬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變更、終止後,其著作財產權在規定的保護期內,由承受者享有;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國家享有。

二、著作權侵權訴訟原告應當提交哪些證據

(一)原告應當提交下列權利證據,以證明自己享有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著作權人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起訴的,應當提交證明其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真實有效的文件,包括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或取得權利的合同等。

著作權繼承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已經繼承或者正在繼承的證據材料。

(二)原告應當提交下列侵權證據,以證明被告已經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行為:

原告應當提交被控侵權複製品及其銷售發票等證據。

(三)原告應當提交下列賠償證據,以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有事實依據:原告應當提交能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的證據,如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的證據,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人民幣50萬元以下的賠償。

實踐中,雖然提起著作權侵權訴訟不難,但是想要在訴訟中取得自己預期的結果,卻非常難。不僅需要原告收集大量的證據,要需要原告瞭解法院審判知識產權案件的程序,熟悉著作權法律。即使您只是為了爭口氣,在行動之前先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專業知識產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