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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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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的區別是什麼

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的區別是什麼

職務發明是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專利法》第六條 所稱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一)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二)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作出的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職務發明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

二、什麼是非職務發明?

非職務發明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在職務之外沒有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非職務發明創造應具備兩個條件,一是不是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所從事的發明創造不是本單位規定任務;二是沒有利用單位提供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三、相關規定;

根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下列情況下完成的發明創造都是職務發明創造。

(1)發明人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

(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任務時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3)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包括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 開的技術資料等)完成的發明創造;

(4)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一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分 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上述情況以外作出的發明創造是非職務發明創造。

綜上所述,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的區別在於是否是在本職工作當中創造發明,一般在利用了單位提供的物質條件完成的發明都會認定為職務發明,那麼該專利則會歸屬於公司,非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就會屬於個人。

標籤:發明 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