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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出版者權利的民事責任有什麼?

著作權1.46W
侵犯出版者權利的民事責任有什麼?
律師解析:侵犯出版者權利的民事責任有: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行為人正在實施著作權侵權行為,權利人有權請求法院判令行為人立即停止其不法行為。2、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此項民事責任形式主要適用於對著作人身權的損害。3、賠償損失。主要適用於對著作財產權的侵犯。
我國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
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