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原創微博侵犯著作權嗎?
一、微博原創是否構成作品
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形式複製的智力創作成果。作品最基本的要件為獨創性和可複製性,微博內容被大量轉發的事實本身就證明了可複製性的存在。獨創性,是指一件作品的完成應當是作者自己的選擇、取捨、安排、設計、綜合、描述的結果,既不是依已有的形式複製出來,也不是依既定程序推演而來。雖然通常而言,作品所使用的文字越少,越容易與公眾慣常使用的語言表達重合,越難滿足獨創性的標準。但是微博140字的字數限制並不影響作者通過選擇、取捨、安排等來傳情達意,從而滿足獨創性的要求。其實,生活中字數少的作品大量存在,例如詩歌、廣告語、對聯等,他們的字數都沒有超過140字,但這不影響他們成為作品。此外隨着微博技術的發展,微博內容早已突破了140字的限制,各種上載功能使得微博內容愈來愈豐富。例如長微博的使用,用户將文字轉壞點陣圖像發佈,這種通過圖片發佈文字信息的方式就突破了140字的限制,將自己的攝影作品上載到微博,將錄的小視頻上載等,這些都構成作品。因此,博主發佈的各種狀態、照片、GIF等都能構成作品。
二、轉發是否侵權
既然微博內容構成作品,發佈狀態的博主享有該作品的著作權包括髮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彙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那我們原文轉發是否構成侵權呢?是否侵犯了原博主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呢?
從法律角度分析,雖然原文轉發表現出對原博主和原博文的尊重,但是如果沒有法定理由,這種行為的確已經侵犯了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因此,原文轉發必須滿足某種法定理由的要求,才能説不構成侵權。但是,從目前的實際來看,均對轉發行為持包容態度,認為上述轉發不侵犯著作權。因為微博最重要的特徵就是分享、轉發,這也是微博存在的價值。因此,再轉發行為,尤其是原文轉發行為是否侵犯著作權對問題上,我們應當充分考慮微博的價值和功能,尊重這一新興社交方式的慣例,採取更加包容的態度,鼓勵微博的健康發展。
三、如何保護微博原創著作權
關於微博的著作權如何保護,小編提醒大家,當發現微博內容被侵權時,權利人應採取措施保留證據,必要時可以截圖為證。為了增強證據的有效力,可以對取證過程進行公證。如果能找到侵權人,應立即要求終止侵權並要求侵權人賠禮道歉。在權利人受到實際損失的情況下,還可以要求侵權人進行損失賠償。如果實際損失難以計算則有法院在五十萬一下自由裁量,結合侵權事實、情節、舉證等原因綜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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