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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如何處罰?

著作權1.99W

那麼我們國家對於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如何處罰呢?

我國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如何處罰?

1、情節特別嚴重,是指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所謂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即獲利數額在10萬元以上,或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50萬元以上。所謂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侵犯著作權被追究刑事責任,又犯侵犯著作權罪的;

(2)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100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3)造成其他特別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侵犯著作權罪的量刑標準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侵犯著作權罪是以違法所得數額或者情節來量刑的。只有違法所得達到一定的數額,或者情節具有一定的嚴重性才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有兩種刑罰:

1、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下面詳細介紹之:

1、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根據2004年頒佈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第五條:“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應當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複製品數量合計在一千張(份)以上的;

(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簡單概括以上規定,違法所得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非法經營額在五萬元以上,複製侵權光盤在一千張以上的,即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

該解釋規定:“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應當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複製品數量合計在五千張(份)以上的;

(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情形。

簡單概括以上規定,違法所的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非法經營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複製侵權光盤在五千張以上的,即可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著作權可以算是一個專利,而有些人未經過著作人的允許就私自發布別人的作品,損害他人的利益,也會給著作權人的名聲和尊嚴造成嚴重的影響,對我國的社會秩序也造成了嚴重的影響,所以我們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瞭解如何使用法律武器來維護和保護自己的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