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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登記的需要準備的材料應該有哪些?

著作權1.77W

隨着著作權保護意識的提高,越來越多的單位和個人開始向各地版税局申請著作權等級,取得版税局頒發的登記證書以維護當事人的著作權,防止當事人的作品被他人或企業非法盜用。那麼,著作權登記的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哪些呢?下面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著作權登記的需要準備的材料應該有哪些?

一、一般性作品著作權登記的需要準備的材料

1.申請表。內容包括:作品名稱、作品類別、署名、完成日期、是否發表、首發日期和地點;作品完成形式(單獨、合作、委託、職務、其他);作者情況、其他著作權人情況。

2.申請者身份證明(個人申請者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單位申請者提供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創作人員提供身份證複印件)。

3.提供作品樣本(文字作品提供創作稿;美術、攝影作品提供l0cm×12cm照片2張;工程產品設計圖紙提供三視圖、效果圖或實物照片;影視作品提供vcd等)。

4.作品創意説明。

5.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託書、委託作品附委託合同或專有權許可使用合同。

二、著作權登記的分類

依登記是否取決於自願,可以把著作權登記分為強制登記與自願登記。凡法律要求當事人必須辦理登記才能取得權利進行的登記,即為強制登記。在採用註冊登記主義的國家,著作權的產生即以強制登記為條件;同時,任採用自動保護主義的國家,有時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權出質時必須辦理登記。凡法律沒有要求辦理登記即可取得權利,而當事人自願要求辦理的登記即為自願登記,如有些採用自動保護主義的國家就規定,著作權人可以自願辦理著作權登記。

依所登記權利的性質,也可以把著作權登記分為註冊登記、權利變動登記(含設定他項權的登記)和註銷登記。註冊登記主要適用於著作權的取得,權利變動登記發生於著作權形成之後,註銷登記則發生於著作權或者著作權中的某項權利消失之時。

無論是對於企業還是對於個人來説,著作權登記不僅可以幫助著作權人明確的確定權利歸屬,並且所登記的事項可以在著作權人被侵權時提供初步證明,在必要時著作權登記也能起到保護相關權利人的經濟利益的作用。綜上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