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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登記取得制度有哪些規定?

著作權1.16W

一、著作權登記取得制度有哪些規定?

著作權登記取得制度有哪些規定?

(1)自動取得制度。著作權自動取得,指著作權因作品創作完成、形成作品這一法律事實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續。我國著作權法參照各國的通行做法,採用了自動取得原則。

(2)註冊取得制度。註冊取得,指以登記註冊作為取得著作權的條件,作品只有登記註冊後方能產生著作權。著作權註冊取得的原則,又稱為註冊主義。從世界各國著作權法規定來看,大多數國家已採取自動取得原則,《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也不以登記註冊作為取得著作權的條件,但實施1987年新版權法之前的西班牙,以及受其影響較大的拉丁美洲和少數非洲國家,仍要求將作品提交著作權管理部門登記,否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3)其他取得制度。其他取得方式包括:作品必須以有形物固定下來,才能獲得著作權。如美國著作權法就有此規定;以著作權標記獲得著作權,這為世界版權公約所確認。版權標記包括三個部分:在英文字母c外加一圓圈,c為英文copyright的縮寫,代表版權;版權所有者姓名;首次出版年份。

二、著作權取得方式有哪些

1、原始取得

所謂原始取得係指權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權利為取得基礎,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權利的情形。通過原始取得所獲得的著作權是完整的著作權,包括人格權和財產權的全部著作權的權能。著作權的原始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體情形:

(1)自然人因創作行為取得著作權。

(2)法人等組織因法律規定取得著作權。就法人等組織而言,它們在主持體現其意志的創作活動的情況下,可以根據法律的直接規定原始性獲得著作權。

(3)自然人或法人等組織因法律推定取得著作權。當自然人是否實施了創作行為有爭議時,或者法人等組織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被視為作者條件有爭紛時,在沒有充分證據否定於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等組織是作者的情況下,法律直接推定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或法人等組織是作者。

2、繼受取得

所謂繼受取得係指權利的取得是以他人既存權利為基礎的派生性取得權利的情形。通過繼受取得的著作權是部分的著作權,即僅涉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除非法律有明確的規定。著作權的繼受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體情形:

(1)因約定取得。(2)因繼承取得。(3)因法律規定取得。

我國的法律法規會在各個方面都規範着公民的行為和權益,如果有任何的公民做出了違法行為後,不僅會給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造成危害,同時也是會不利於社會的治安的秩序,所以在任何人做出了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後,侵權人也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同時停止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