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可以寫幾個作者
一、如何成為專利申請的作者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 的規定:專利法所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不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只要滿足上述條件的自然人均可作為發明人。
因為專利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所以它與有形財產相比,有其獨特的特點:
專有性
專有性也稱獨佔性,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所享有的獨佔性的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口的權利。也就是説,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進行為生產、經營目的的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口其專利產品,使用其專利方法,·或者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口依照其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否則,就是侵犯專利權。
地域性
指一個國家依照其本國專利法授予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法律管轄的範圍內有效,對其他國家沒有任何約束力,外國對其·專利權不承擔保護的義務.如果一項發明創造只在我國取得專利權,那麼專利權人只在我國享有專有權或獨佔權。如果有人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生產,使用或銷售該發明創造,則不屬於侵權行為.搞清楚專利權的地域性特點是很有意義的,這樣,我國的單位或個人如果研製出有國際市場前景的發明創造,就不僅僅應及時申請國內專利,而且還應不失時機地在擁有良好市場前景的其他國家和地區申請專利,否則國外的市場就得不到保護。
時間性
所謂時間性,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所擁有的專有權只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有效,期限屆滿後,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就不再享有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口的專有權.這樣,原來受法律保護的發明創造就成了社會的公共財富,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無償地使用。
對於專利權的期限,各國專利法都有明確的規定,對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計算一般在10至20年不等;對於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大部分國家規定為5至10年,我國現行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分別為20年、10年和10年。
由此可見,專利申請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專利人在自身專利上的合法權益,比如經濟權益,命名權益,贈與權利等。我國鼓勵並保護髮明人通過合法方式申請專利,從法律層面保障了專利人的權益,也避免了我國相關權益的外流,減少了人才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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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人與專利權人區別
1、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統稱。即專利申請被批准時,被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既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2、發明人:專利法規定,在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中,對發明創造具體實質性特點做出貢獻的人稱為發明人。發明人為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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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專利權的合理使用行為的有什麼?
一、屬於專利權的合理使用行為的有什麼?1、權利用盡後的使用、許諾銷售或銷售。即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售出後,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該產品的,不構成侵犯專利權。2、先用權人的製造與使用。即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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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觀設計專利侵權賠償怎麼確定?外觀設計專利侵權賠償標準,應當根據銷售額下降的損失,以及侵權方的實際營業利潤來確定。首先,當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與其產品本身不可分時,如侵犯電腦外觀設計專利權,可以將權利人專利產品銷售額下降受到的損失或者被告的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