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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為什麼不是永久的

專利3.05W

專利權,指的實際上就是擁有此權利的人在相關法律規定的範圍之內,對其發明創造物享有獨自佔有使用並且獲得收益和行使處分,並且排除其他人前來干涉的權利。它不僅具有時間性,還具有地域性和排他性,在不同的地方有關專利權的規定各有不同。專利權是知識產權中具有兩權一體性質的權利,它既包括了發明創造者的人身權,也包括了發明創造者的財產權。此外,專利權的產生是以公開發明創造者公開發明成果為基礎的,想要取得某種發明的專利權,需要向專利局申請。

專利權為什麼不是永久的

我國,對發明專利權保護的時間一般是二十年,然後實用新型專利權、外觀專利權的保護時間則為十年,這三種權利都是從申請當日開始計算,等到期限滿了之後,便自動終止。如果有發明創造者在專利保護權限期滿之前,想要主動放棄專利權,可以提交書面聲明。受專利權保護的專利權人每年是需要上交一定的專利費用的,如果沒有按照規定上交年費,可能會導致自己申請保護的專利權終止。

專利權之所以受規定時限保護而不是永久保護的原因,在於專利權作為一種知識產權,它對各種專利進行保護的目的在於,推動我國工業和科學技術研究等方面的更新和發展,而不是為了阻礙科學研究的進步。因為專利權產生之後,它能對專利權人的發明進行保護,保證他們的合法權益的同時,還能對這些創造發明者起到一定的激勵作用,鼓勵他們繼續對發明創造充滿熱情,從而推動我國各個領域的科學技術不斷推陳出新,並且不斷提升創造者的創新能力,進而推動經濟的發展。但如果將一項專利永久保護,在保護該項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的同時,也會打擊其他發明創造者的創新積極性,從而阻礙科學更快的發展。

標籤:永久 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