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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無效的法律規定

專利1.73W

專利權宣告無效的法律後果就可以看作是專利權自始至終都不存在。對專利權宣告無效的結果不滿意的可在接到結果後的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權無效的法律規定

對於宣佈專利權無效的判決、裁定或者是已經履行了判決決定的都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如果專利權人惡意的人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該給予相應的賠償。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

1.專利權人或專利權轉讓人收取的專利費明顯違反了公平公正的原則,那麼專利人或者專利權轉讓人就必須想被轉讓人或者實施專利人返還全部的專利費用或者轉讓費用。

2.專利在宣告無效之前,如果專利權人侵犯了他人的專利權,並且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並且做出了侵害賠償的裁定,並且已經執行了,那麼依照判決和裁定,當事人得根據請求進行返還。

3.若按照之前合同規定,專利權人或者專利權轉讓人沒有向被轉讓人或者專利授權人交付專利相關費用或者是專利轉讓費用的話,這是違反公平原則的行為,專利權人或者轉讓專利權人必須要向實施專利的人進行專門費用的返還或者交付按規定的轉讓費用。

4.如果專利權因侵犯了專利引起了矛盾,當事人就可以向相關管理部門報備進行處理,如果對於管理部門處理的結果不滿意的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5.對於結果處理沒有按時執行或者沒有按決定履行的,管理專利的部門就可以向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於管理專利部門來説,在處理專利糾紛的問題上,當事人已經按照決定履行的,或者已經按照法院強制執行的,那麼在進行對於該專利糾紛的決定都是無效的,也不具有追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