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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專利法哪些情況不授予專利權

專利3.19W

一、依據專利法哪些情況不授予專利權

依據專利法哪些情況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但動物和植物品種的非生物學的生產方法可授予專利權;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七)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

(八)違法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

二、專利授予的要求是什麼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1、新穎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佈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2、創造性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

《專利法》所説的實用性是指: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能夠在工農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中批量製造或能夠在產業上或生活中應用,並能產生積極的效果。能夠製造或者使用,是指發明創造能夠在工農業及其它行業的生產中大量製造,並且應用在工農業生產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時產生積極效果。這裏必須指出的是,專利法並不要求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專利之前已經經過生產實踐,而是分析和推斷在工農業及其它行業的生產中可以實現。

一般在申請授予專利權的時候,需要看是否符合新穎性、創造性以及實用性。而提出專利申請,並不是每個都會被授予專利。在規定的三大專利中,尤其對發明專利的審查最為嚴格,而一旦被授予發明專利,在每年按照要求正常繳納年費的情況下,對發明創造專利權的最長保護期限可以達到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