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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侵權訴訟的條件有什麼?

一、知識產權定義:

知識產權侵權訴訟的條件有什麼?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佔權知識產權從本質上説是一種無形財產權。

二、知識產權訴訟

知識產權訴訟是指在人民法院進行的,涉及知識產權的各種訴訟的總稱,包括知識產權民事訴訟、知識產權行政訴訟和知識產權刑事訴訟。從這一角度講,知識產權訴訟不是一類單獨的訴訟類型,其本質仍是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及刑事訴訟的總和。

三、知識產權訴訟應該滿足的條件:

(一)提起知識產權侵權訴訟應滿足的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知識產權訴權應以享有實體權利為條件,無實體權利即無訴權。由於知識產權的無形性使得權利人難以以佔有的方式來證明自己權利存在和所有的狀態,體現的訴訟中,原告主張權利時往往需要首先證明權利的存在——具備知識產權成立的要件,同時還需要證明該權利屬於自己所有。在侵權訴訟中還需證明該權利具有對抗不特定第三人的效力。在司法實踐中,比之一般的民事訴訟,知識產權訴訟被告往往更經常地提出權屬抗辯,以在程序上原告主體資格的否定達到對其實體權利主張否定的目的。因而,知識產權訴訟中原告訴訟主體資格的確定尤顯重要。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傳統知識產權案件,當事人訴訟的主要目的在於維護合法權益。受知識商業化影響,當事人開始將知識產權訴訟作為排擠競爭對手的策略,以獲取市場競爭有利地位。在案由選擇上除傳統的着作權、商標權糾紛外,不正當競爭、商業祕密糾紛等亦為當事人常訴案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知識產權是國家法定的智力勞動成果專享權,是一種無形的財產權,一旦受到侵犯,知識產權人可以在滿足了有明確被告、具體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等條件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