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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評價樣板有固定的格式嗎?

一、科技成果評價樣板有固定的格式嗎?

科技成果評價樣板有固定的格式嗎?

科技成果評價樣板有固定的格式的,但是並不是必須完完全全的照搬,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靈活的改變,但是主要需要包含的內容不能發生變化。科研成果評價指對科研成果的工作質量、學術水平、實際應用和成熟程度等予以客觀的、具體的、恰當的評價。

二、科技成果評價的方式是什麼

主要應從學術價值、經濟效果和社會影響三個方面進行評審。對不同類型的成果,要有不同的側重,但不能偏廢。對基礎研究成果,主要側重於學術價值;技術研究成果(應用研究印發展研究成果)應側重於經濟效果和社會影響。在成果具體評價上,必須堅持科學性、客觀性原則。體育科研成果有:體育科學理論成果、體育科學新技術成果、體育科學新產品成果、體育軟科學和體育信息成果,以及對已有科技成果的推廣與應用。分為理論性成果和應用性成果兩種形式。對前者通過評審的方式進行評價.對後者用鑑定的方式進行評價。體育科研的理論性成果,通常是以學術論文、研究報告或專著等形式表現出來的。這類成果佔有相當數量.但“可比性”較差,又缺乏一種相對檢驗的標尺,所以較難評審。對這類成果可以通過各種學術會議來宣讀論文,組織評審;組織專題報告,以答辯的形式進行評審;把論文上報本單位學術委員會,或通過本部門年度科研評獎工作進行評審;把材料寄給有關專業研究機構.或通過報刊編輯出版單位進行評審等。具體的評審方法有寫出評審意見、推薦宣讀、批准發表。投票表決、訂分評定等。

三、科技成果評價的注意事項

在組織評審中要注意兩點;

(1)參加評審者必須具有廣博和專深的知識,一般都是同行中有一定學術威望的專家或學者;

(2)着重對成果在闡明某一現象、特徵和規律方面有無創見或突破做出評價,並衡量其提出納新概念、新建設、新理論、新體系等的深度和廣度。對純理論研究的成果,一般不應要求具有明確的近期應用效果,而對具有應用價值的理論性成果,則應對其實際應用的可行性和意義做出評價。體育科研的應用性成果,是指為解決某一技術問題而取得的具有一定創造性、先進性和應用價值的科研成果(包括基礎研究直接取得的應用性成果),例如研製的新儀器、新方法、新器械等。這類成果應採用科學簽訂的方式進行評價。

目前大多是召開各種級別的技術鑑定會。在鑑定之前,一定要十分細緻地做好準備工作:提供鑑定的報告、數據準確、説理清楚、論據充分;有關資料、樣品、圖紙齊全;審查討論時要實事求是。目前。有些單位不採用鑑定會而通過“運用檢驗法”或“個別通信評價法”做出鑑定,這是一種有益的探討和嘗試。

科技成果評價的樣板在有關部門是有着固定的模板的,但是內容是可以進行適當的變化不需要完全照搬,只要保證基本的內容是齊全,並且其中用詞準確無誤不會產生誤解就是可以的。近些年國家為了鼓勵科技新成果的誕生,也出台很多的相關支持政策,目的就是為了鼓勵更多的發明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