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主觀故意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侵犯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主觀故意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是認識因素,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
二是意志因素,即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由於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對專利權及著作權的部分權利均施行期限保護,因而,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行為也只能發生在此期限內,超過此期限則不構成犯罪,現有的我國刑法對此沒有予以規定,可能會造成司法操作的困難,對此應通過立法來完善。
二、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如下:
1、未經授權,在生產、經營、廣告、宣傳、表演和其他活動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2、偽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
3、變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4、未經授權,在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註冊和網站、域名、地名、建築物、構築物、場所等名稱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5、為侵權行為提供場所、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
6、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侵權行為。
三、對侵犯知識產權有如下處罰方式:
1、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消除影響;
2、依法封存有可能轉移、隱匿、銷燬的有關財物、資料;
3、消除現存物品上侵權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專利標記、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4、收繳並銷燬侵權商標標識、專利標記、特殊標誌;
5、收繳直接用於侵權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6、侵權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與物品難以分離的,責令並監督銷燬。
認定侵犯知識產權的主觀故意和懲罰性賠償之間這沒有任何的關係,但侵犯知識產權案例需要被判刑的情況下,法院一般情況下不會再適用於懲罰性賠償,而是會判定當事人繳納一部分的罰金,如果交了罰金之後,在賠償被侵權人的時候就是按照實際損失賠償的。
-
基層法院知識產權保護是怎樣的
一、基層法院知識產權保護是怎樣的知識產權法院管轄所在市轄區內的下列第一審案件:(一)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祕密、計算機軟件民事和行政案件;(二)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權、商標、不正當競爭等行政行為提起...
-
知識產權訴訟時效是怎麼規定的
民事糾紛當中的受害者,就比如説像知識產權被侵犯的這種情況,在發現自己的相關專利權被侵犯以後,應該抓緊時間向人民法院提交訴訟書的。如果身為知識產權糾紛案例當中的受害者,遇到這種情況拖拖拉拉的不及時處理的話,超過訴訟時效,國家就不再審理了。那麼,知識產權訴訟...
-
知識產權法對哪些權利予以保護
從權利的內容上看,知識產權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知識產權中的人身權是與智力活動成果創造人的人身不可分離的專屬權,比如: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則是指享有知識產權的人基於這種智力活動成果而享有的獲得報酬或其他物質利益的權利。法...
-
素材拼湊算侵權嗎
首先要確定是否存在版權,無版權的,不構成侵權。有版權的,要看拼接情況。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財產或知識產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侵權行為發生後,在侵害人與受害人之間就產生了特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即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