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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購物侵權責任需要舉證嗎?

網絡購物侵權責任需要舉證嗎?

一、網絡購物侵權責任需要舉證嗎?

網絡購物中心侵權責任是需要進行舉證程序的。網絡購物糾紛案件中,當事人向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根據案件性質"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需要向法院起訴應提供以下材料證明: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户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二、侵權責任的四個要件是什麼?

1、行為的違法性

所謂行為的違法性,是指行為人實施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或強制性規定。

2、損害事實的存在

損害事實,既包括對公共財產的損害,也包括對私人財產的損害,同時還包括對非財產性權利的損害。

3、因果關係

侵權行為中的因果關係是指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客觀聯繫,即特定的損害事實是否是行為人的行為必然引起的結果。只有當二者間存在因果關係時,行為人才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因果關係是複雜多變的,往往一個損害後果的出現是由多個原因引起的,既可能有主要原因與次要原因,也包括直接原因與間接原因。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過錯是侵權行為構成要件中的主觀因素,反映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的心理狀態。過錯根據其類型分為故意與過失。

如果原告提出被告侵權的話是需要進行舉證的,同時被告不承認侵權的話也是需要進行舉證的。侵權責任的構成主要有四個要件:該行為是違法的;該行為造成了一定的損害;行為人在主觀上是有過錯的,也就是説是故意進行侵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