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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商標侵權案件從重處罰的理由是什麼?

食品商標侵權案件從重處罰的理由是什麼?

一、食品商標侵權案件從重處罰的理由是什麼?

查獲侵權商品500件以上的;給他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的;被侵犯的商標為著名商標、地理標誌、涉外商標的;侵犯3種以上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權商品為假冒偽劣、粗製濫造,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因商標侵權行為受行政處罰未滿5年又從事商標侵權行為的;拒不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侵權行為,私自隱匿、轉移、銷燬相關侵權證據的等侵權行為,將被處以違法經營額3倍以上不滿5倍的罰款。

而侵犯中國馳名商標,或商標侵權商品存在質量缺陷或安全隱患,造成重大人身財產損害、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將被處以違法經營額5倍的罰款,如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的,處以25萬元的罰款。

對5年內實施2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説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二、商標侵權的表現方式有哪些?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7、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因此不管是食品商標還是其他的商標,只要是對別人商標侵權之後獲得的不法利益達到了5萬元以上,或者是侵犯的一些商標,是屬於比較有名的商標,因為當事人的侵犯給這些商標造成了實際的損失,並且損失嚴重或者是不配合有關部門接受調查的行為,都是有可能對當事人從重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