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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和軟件著作權如何區分?

一、專利和軟件著作權如何區分?

專利和軟件著作權如何區分?

1、定義不同:軟件著作權是指軟件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於軟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專利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文件,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一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

2、法律依據不同:軟件著作權保護主要依據《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專利的保護主要依據《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

3、申請方式不同:軟件著作權寫完就自然受到保護,不需要經過審核,提交材料符合規範就可以獲得。專利需要經過形式審查和實際審查,要滿足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諸多要求,才能夠受到保護。

二、軟件著作權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應當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寫的軟件申請表;

(二)軟件的鑑別材料;

軟件的鑑別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檔的鑑別材料。程序和文檔的鑑別材料應當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種文檔前、後各連續30頁組成。整個程序和文檔不到60頁的,應當提交整個源程序和文檔。除特定情況外,程序每頁不少於50行,文檔每頁不少於30行。

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之一對鑑別材料作例外交存:

1、源程序的前、後各連續的30頁,其中的機密部分用黑色寬斜線覆蓋,但覆蓋部分不得超過交存源程序的50%;

2、源程序連續的前1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50頁;

3、目標程序的前、後各連續的3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20頁。

文檔作例外交存的,參照前款規定處理。

(三)相關的證明文件。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應當提交以下主要證明文件: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

2、有書面合同或者項目任務書的,應當提交合同或者項目任務書;

3、經原軟件許可,在原有軟件上開發的軟件,應當提交原著作權人的許可證明;

4、權利繼承人、受讓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權利繼承、受讓或者承受的證明。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著作權和專利權都是屬於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知識產權的範疇,因此都是受到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保護的,但是同時還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就是兩者之間是存在着顯著的區別的,專利權主要就是發明創造,還有就是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