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註冊商標無效宣告案如何起訴?

一、註冊商標無效宣告案如何起訴?

註冊商標無效宣告案如何起訴?

商標無效宣告的步驟包括提交申請材料、評審委員會審核,通知參加答辯及作出決定等。對於商標被搶注的情況,當事人可以提出異議或者申請商標宣告無效,應該準備好所需材料,提交給商標審核委員會。如作出商標無效決定,他人便不得使用。

商標權無效,商標權的宣告無效是指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的制度。

1、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的,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2、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

3、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9個月內做出維持註冊商標或者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裁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4、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訴後,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二、當事人對商標無效宣告不服怎麼辦?

商標局做出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維持註冊商標或者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裁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我國法律法規是嚴格的保護我國的商標權利人的商標權益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出現商標權侵權的行為,這時候商標權利人是可以申請司法機關宣告侵權的商標無效的,只有司法機關經過審查認定之後宣告無效的,才能使商標無效宣告產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