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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使用多年被無效後能用嗎?

商標使用多年被無效後能用嗎?

一、商標使用多年被無效後能用嗎?

1、商標使用多年被無效後還可以繼續用,只是不再具有商標權。但若是商標處於被無效宣告審查中是不可以繼續使用該商標的,註冊商標被宣告無效,其商標專用權被視為自始不存在,但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

2、有關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對於在宣告無效前的下列事項,不具有追溯力:

(1)人民法院做出並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書;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出並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

(3)已經履行的商標轉讓合同;

(4)已經履行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對上述四類事項不具有效力,已經執行的,不得以註冊商標已經被宣告無效為由,要求恢復到原來的狀況。

但是,因商標註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則應當給予賠償。

二、商標權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註冊商標有明顯瑕疵

1、違反《商標法》的禁止性規定。

2、以欺騙手段獲得註冊。這是指註冊商標人申請商標註冊時以虛構、隱瞞事實,或以偽造申請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欺騙手段獲得註冊,如偽造營業執照、偽造藥品或煙草管理部門的批文、偽造產地證明等。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

商標權人採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惡意搶注、侵害他人的商業信譽等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其情形較為複雜。

1、侵犯他人在先權利。這是指申請註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實質上這一商標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權利,如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權、肖像權、等民事權利。這類商標權無效的原因在於,申請人將他人享有的權利作為自己的商標申請註冊,這是侵權行為,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2、惡意註冊。這是指註冊商標人申請註冊時違反了誠信原則,惡意將他人有影響的商標、馳名的商標等申請註冊。

(三)註冊商標爭議

註冊商標爭議是指,在先註冊人認為後註冊的商標與自己在同一種或者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而提出的爭議。根據保護在先原則,在先註冊的商標權人有權請求撤銷在後註冊的商標。

商標無效宣告作為當事人維護自己的商標使用權的一種情況,是需要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和認定存在異議的,則雙方也是可以通過起訴方式來通過法律程序來進行判罰處理的,但必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認定。

即使申請獲得商標的請求已經被批准,相應的商標權人,也只能在限定的期限內享有商標權。對於在期限屆滿,倒是商標不再受到法律保護的,之前獲得商標權的商標權人,依舊可以繼續使用商標,但是在期限屆滿後使用商標的、使用人不再享有商標權。

標籤:商標 後能 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