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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域名跳轉如何設置?

域名權1.98W

網絡域名對於很多從事互聯網工作的朋友們來説應該是不會陌生的,而網絡域名也是在知識產權的保護之內,但是其中關於二級域名跳轉的設置大家可能就不太熟悉了,對於這個問題小編整理了有關的資料,大家這就來一起看看吧。

二級域名跳轉如何設置?

一、二級域名跳轉如何設置?

有兩種方法,第一個是在服務器上面直接做,有一個iis設置那裏,有一個跳轉設置的在那裏面設置,有一個要注意的是裏面有一個選擇,要是選擇資源全部跳轉,第二種找你的空間商要一個301跳轉的規則,不然是不行的。

二、申請域名的時候要注意些什麼?

(一)域名申請(持有)人在合同上的義務

作為合同當事人,域名持有人要享有上述權利,也自然要承擔域名註冊服務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其中主要有:

(1)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間履行給付註冊費用的義務

在域名註冊過程中,域名服務商通常是將應繳納給域名管理機構的管理費用和域名註冊服務費用合在一起報價的。對域名申請人(即註冊成功後的持有人)來説,他們不用考慮具體的域名管理費用數額。

(2)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真實身份、地址的義務

一方面,由於域名註冊實行的是“先申請、先註冊”的原則,所以域名持有人申請到的域名存在侵犯他人在先權利的可能性,所以持有人應該提供真實的身份和地址,以便在產生域名糾紛時使在先權利人迅速地找到域名持有人並與之協商。另一方面,域名持有人也只有提供真實的身份、地址後,才能使持有人與註冊服務商之間的合同具備法定的合同生效要件。之所以要強調這一點,是因為域名註冊的申請和註冊過程一般都是通過互聯網直接完成的,註冊服務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大多數情況下不會見面,也不會簽署傳統意義上的合同文件,如果用户沒有提供真實的身份和地址,註冊服務商也無從審查。所以筆者認為,如果在發生糾紛後,除非域名實際持有人有充分證據證明自己就是與註冊服務商簽訂服務合同的人或者合同利益的受讓人,否則註冊服務商只向域名申請時域名申請人提供的身份承擔責任——如果該身份不存在的話,域名註冊服務商的合同義務可以解除。

(3)域名轉讓時的默視通知義務

在持有人轉讓自己持有的域名給他人時,應通知註冊服務商,這一點在目前的一些服務合同中沒有約定。按我國現行合同法律的規定,如果持有人轉讓域名給他人時未通知註冊服務商,註冊服務商便可不向新持有人履行註冊服務合同約定的義務。小編認為,在網絡條件下,轉讓域名十分方便(只要將域名解析密碼交給受讓人),域名持有人常常可能在域名註冊完成後,註冊服務合同的其它內容(如服務商代為建立下級子域名等)尚未履行時就轉讓了域名,與此同時,一般的互聯網應用者較難證明自己已將轉讓行為通知註冊服務商,這就容易造成新域名持有人的法律風險。所以,筆者建議對域名服務合同的債權轉讓作特別規定,將這種通知義務解釋為默視的形式,即只要原域名持有人不對新域名持有人持有域名的狀態提出異議並通知域名註冊服務商,域名註冊服務商就應繼續向新域名持有人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一種是在服務器上面直接做的,首先在IIS上面的設置那裏進行,還有就是在中間商那裏要一個關於301的跳轉的規則,否則是不能進行跳轉的。而在申請域名的時候最好要知道申請人要按照合同上的規定按時繳費,這樣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