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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備案域名跳轉備案域名是否可行?

域名權1.36W

很多人問小編,自己的域名沒有去備案,備案手續過於繁雜,所以想繞過備案,把自己未備案域名跳轉到備案域名,這樣的方式是否可行?跳轉之後域名是否可用?為此,小編整理了未備案域名跳轉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未備案域名跳轉備案域名是否可行?

一、未備案域名跳轉備案域名

工信部電管[2009]672號文件要求對網站未備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轉)。各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應嚴格落實相關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新註冊域名網站備案情況審核

在域名新註冊審核時,除對域名註冊書面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外,各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應對域名的網站備案情況進行核查。如域名屬於網站未備案的域名,在域名註冊提交後不予解析(含跳轉)。

(二)已註冊域名網站備案情況清查

1、從2010年1月1日起,各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應對已註冊域名的網站備案情況進行全面清查,對屬於網站未備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轉)。

2、各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應於每日16時前,將當日清查結果上報我中心。清查結果包括網站已備案的域名數量和列表、網站未備案的域名數量和列表、不予解析(含跳轉)的域名數量和列表,上報格式見附件《網站備案情況清查結果日報表》。

3、各註冊服務機構應在2010年1月24日16時前,完成對已註冊域名的網站備案情況的清查和暫停解析工作。

(三)域名開通解析(含跳轉)申請受理

網站備案通過後,各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應受理用户提交的域名開通解析(含跳轉)申請,並對域名的網站備案情況進行嚴格審核,如域名屬於網站已備案的域名,各註冊服務機構應負責為用户的域名開通解析(含跳轉),並於每日16時前將開通解析(含跳轉)申請處理情況提交至我中心。

(四)做好用户的通知和申訴受理工作

各域名註冊服務機構在備案情況審核和清查過程中,應通過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確保域名註冊用户收到通知,妥善處理用户諮詢和申訴,做好政策規定的解釋工作,確保相關工作順利進行。

我中心將於2010年1月25日起對各域名註冊服務機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於未按上述要求開展相關工作的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我中心將採取扣罰違約金、暫停註冊接口、直至取消註冊服務機構認證資格的處理。

綜上所述,“未備案域名跳轉備案域名是否可行?”,小編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根據工信部的現有政策,對於未備案的域名是不與解析的,更不用説跳轉之後了。所以大家若想讓自己的域名正常使用,千萬不要懷着僥倖心想要繞過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