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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續展到期前提前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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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續展到期前提前多久

商標續展到期前提前多久

《商標法》所規定的商標續展期限包括兩部分:一是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前12個月;二是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6個月即寬展期。

根據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三次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二、商標續展的費用是怎麼要求的

1、在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前的12個月內辦理續展申請官費為1000元/類;

2、在商標註冊期滿之後的六個月的寬展期內辦理,在續展費用基礎上還需要繳納250元延遲。

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續展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續展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商標註冊人只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了續展申請並交納規定費用,即可以延長註冊商標專用權。

三、註冊商標的續展辦理途徑

申請續展註冊商標有兩條途徑:

(一)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新修改過的《商標法》對註冊商標的續展期限作出了調整,從之前的有效期限屆滿之前的6個月,延長到了有效期限屆滿之前的12個月。至於註冊商標的寬展期,則還是原來規定的有效期滿之後的6個月。超過規定的時間,若是還沒有辦理續展手續的話,那麼就會註銷該註冊商標,之後商標也就無效了。而在商標續展期內,申請續展的官費一般是1000元,但要是在寬展期內提出申請的話,則還需要格外繳納250元的延遲費。

標籤:到期 商標 續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