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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商標訴訟怎麼進行?

商標2.61W

一、惡意商標訴訟怎麼進行?

惡意商標訴訟怎麼進行?

1、商標在註冊過程中

提出異議:在他人搶先申請註冊公司商標的時候,可以在對方註冊商標的初審公告期3個月內提出異議,並提交自己企業公司使用商標的證據。

2、商標已被搶先註冊

①無效申請:如果對方惡意搶注了商標,作為在先權利人可以在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宣告商標無效.如果是馳名商標的話,就不受時間的約束。

②撤銷申請:如果他人惡意搶注後三年未使用商標,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銷商標的申請。

③司法起訴:可以去法庭向惡意搶注者提出法律訴訟。

④私下協商:提出異議的情況是要在商標比較出名的情況下才會比較容易成功,而如果商標價值對公司很重要,就只能先協商購買轉讓了。

二、惡意搶注商標的判定

關於禁止惡意搶注的規定體現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維護誠實信用原則,制止不正當競爭。以商標評審案件為例,如果申請人能夠證明被申請人申請註冊爭議商標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則可以認定主觀構成惡意。惡意是認定惡意搶注和適用上述法律規定的共同要件。惡意的判定主要考慮但不限於下列因素:

1、申請人因與被申請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貿易、合作、地緣(地域)或者其它關係明知或者應知被申請人的商標。

2、被申請人因申請享有在先權利的商號、作品、外觀設計、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應知他人在先權利的存在。

3、申請人主張被申請人構成惡意搶注其商標行為的,需要考慮申請人商標的獨創性。

4、被申請人因作為公共資源的旅遊景區名稱、產地名稱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應知該名稱的存在。

5、爭議商標註冊後,被申請人以牟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妨礙他人正當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額轉讓費、許可使用費、侵權賠償金,或者進行誤導公眾的宣傳,造成市場混亂。

三、惡意搶注他人商標的行為

1、複製、摹仿、翻譯他人申請註冊的行為。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搶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標的行為。

3、搶注他人在先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4、其它以不正當手段搶注他人商標的行為。

綜上所述,商標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們只清楚他代表的是什麼品牌,並不瞭解註冊商標一系列的事情。在註冊商標時會遇到惡意搶注商標的現象,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那麼惡意搶注商標訴訟的流程在上文進行了説明。

標籤:商標 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