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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商標續展註冊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標1.04W

一、在我國商標續展註冊的有效期是多久?

在我國商標續展註冊的有效期是多久?

1、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期滿後商標局將予以註銷。

2、續展期,即商標到期前6個月及到期後6個月;

3、寬展期,可以理解為“寬限續展期”,指商標到期後6個月;續展期包含寬展期。

4、很多商標權利人,認為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貴很多。殊不知,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註冊證書申請續展後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 而商標重新申請一樣的,等同於新申請。

5、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所謂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商標與商標庫裏的商標進行對比 ,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將會被駁回,從而喪失了商標權。有的申請人沒有在商標續展及寬展期內提交延長專用權利時間的申請。

6、過了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因為 ,好的商標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許正因為這一步,而把商標權利拱手相讓。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後週轉花高價錢買回來。而且重新商標的時間要比續展的時間週期長。

二、註冊商標注意事項

1.申請人在填寫商標註冊申請書時,應當按照營業執照填寫地址。提交申請後,如果發生補正、駁回或部分駁回、初步審定公告、領取《商標註冊證》等事項,商標局將依據該地址以掛號郵寄方式送達申請人。如申請人實際地址與營業執照地址不符,應當先行辦理營業執照的地址變更,再提交申請。提交商標註冊申請後發生地址變更的,可憑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及相應手續辦理變更地址申請。申請人地址不通郵的,最好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註冊申請及其他事宜。

2.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後,經形式審查後認為手續齊備、填寫規範的,一般在一個月後以掛號郵寄方式寄給申請人《受理通知書》。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則將《受理通知書》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受理通知書》僅表明商標註冊申請已被商標局受理,並不表明該申請已被核准。

3.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的,如果對駁回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4.申請註冊的商標被提出異議的,如果申請人對商標局的異議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異議裁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5.在不發生申請補正、被提出異議的情況下,一件商標從申請到領取《商標註冊證》大約需要1年半時間。商標被核准註冊後,如果是直接在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將按照商標註冊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名稱和申請人地址寄出《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將《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6.如果申請人在提交商標註冊申請之日起1年半內沒有收到任何信息,可以向商標局進行商標申請後免費查詢。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註冊申請,必須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向商標局進行商標申請後免費查詢。(詳見“如何辦理商標申請後的查詢”)

7.商標在提出申請之後但尚未核准註冊前仍為未註冊商標,仍須按未註冊商標使用。如果使用該商標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不影響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該行為的查處。

8.申請人如需進行商標查詢,可在申請前到商標註冊大廳的查詢窗口辦理。查詢所提供的在先權利信息僅供查詢人蔘考。

9.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註冊人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續展申請的,可以在期滿後的6個月的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續展註冊遲延費。寬展期滿後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註銷該註冊商標;如果註冊人想繼續使用該註冊商標,則須重新提出註冊申請。

隨着商標普法意識的不斷提升,我們針對註冊商標,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是越來敏感越來越重視。相關法律條例針對註冊商標的流程以及一些注意事項也是一一做出了明確和詳盡的解釋,目的就是為了讓大家能更加清楚如何正當合法的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