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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註冊商標申請書要怎麼寫?

商標1.38W

一、撤銷註冊商標申請書要怎麼寫?

撤銷註冊商標申請書要怎麼寫?

申請人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職務:

商標代理組織名稱:

地址:

評審請求:

事實與理由:

附件:

申請人章戳(簽字) 商標代理組織章戳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説明:

1、此書式是供當事人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註冊商標複審申請時使用的申請書樣式。申請人只需按此申請文書樣式要求書寫申請書,不受此文書樣式篇幅限制。

2、申請人按此文書樣式提交的撤銷註冊商標複審申請書,應打印、印刷或者用鋼筆、毛筆書寫。

3、申請人所提出的“評審請求”,應寫明所依據的《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具體條款和具體請求。申請人對部分商品或服務提出註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的,須在“評審請求”中寫明。

4、申請人在闡述“事實與理由”時,應寫明有關事實所依據的證據,並應另外提供證據目錄清單,寫明證據的名稱、來源和要證明的具體事實。

5.、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需寫明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

二、撤銷商標註冊注意事項

1、申請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及電話號碼等聯繫方式必須填寫清楚、準確,以便於聯繫。

2、申請人在提交申請前應查詢該撤銷商標的註冊情況,以該商標的現註冊人情況填寫《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申請書》。

3、申請人應按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在撤銷理由中説明被申請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有關情況。

4、被申請撤銷的商標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至撤銷申請日至少已滿3年。

5、當事人對商標局做出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銷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商標申請註冊之後,如果想要撤銷註冊商標的請求,需要填寫撤銷註冊商標的申請書,申請書上的信息一定要填寫完整,並且要閲讀相關的法律,明確這麼做的後果是什麼然後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