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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處罰程序是怎樣的

商標2.21W

一、商標侵權處罰程序是怎樣的

商標侵權處罰程序是怎樣的

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收邀並銷燬侵權商標標識;

3、消除現在商標上的侵權商標;

4、收邀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責令並監督銷燬物品;

6、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發罰款,並可以責令侵權人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

二、行政部門在調查取證時可以行使哪些職權

商行政管理機關認為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在調查取證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1、詢問有關當事人;

2、檢查與侵犯活動有關的物品,必要時,可以責令封閲;

3、調查與侵權活動有關的行為;

4、查閲、複製與侵權活動有關的合同、帳冊等業務資料。

三、商標侵權訴訟具體流程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商標民事糾紛的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較大城市確定1至2個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因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以及侵犯馳名商標特殊保護權利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立案:法院經立案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通知當事人七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3、受理後法院於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十五日內進行答辯。

4、證據交換,這是很重要的一步,因為侵權人在知道權利人起訴後,就會存在消滅證據之心,所以權利人可以要求法院保全證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商標是知識產權的一種,是受法律保護的。為了避免跟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建議大家在註冊商標申請下來之後在使用,商標局規定,商標並不是誰先使用就是誰的,是誰先申請就是誰的。如果侵權了,有可能會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5、開庭審理,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不服裁定的,自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不服判決的,自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標籤:商標 處罰 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