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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質押登記手續怎麼辦理

商標2.8W
商標權質押登記手續怎麼辦理
根據商標局制定的《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程序》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質押的,需要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向其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包括1、商標權質押登記的申請 2、商標權質押登記的撤銷、變更

法律依據:
《註冊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程序規定》第六條
申請登記書件齊備、符合規定的,商標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為登記日期。商標局自登記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雙方當事人發放《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證》。《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證》應當載明下列內容:出質人和質權人的名稱(姓名)、出質商標註冊號、被擔保的債權數額、質權登記期限、質權登記日期。可見是登記之日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