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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複審需要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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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複審需要的資料有:

商標複審需要什麼材料?

1.駁回複審申請書

2.駁回複審理由書

3.駁回通知書原件及信封

4.委託書(沒有委託代理機構的,不交委託書)

5.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6.其他證據材料

(1)商標國內外申請註冊受理通知書或者證書複印件

(2)商標是否為知名、著名、馳名商標

(3)商標的包裝、廣告、宣傳、合同、銷售單據等使用證據(複印件或者原件)

(4) 其他有助於複審案件的材料

在以上材料中,因為時間緊迫,來不及準備所有材料時,可以先提交申請書、簡短的駁回理由書、駁回通知書複印件、營業執照複印件、如果委託了代理機構委託書也可以先提交複印件。其他的補充證據材料可以在提交申請後三個月內補充。

法律依據為:《商標法》第三十四條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註冊申請人。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商標註冊申請人在正式提出申請之前,代理機構或者申請人為了提高商標註冊提高率,事先都要對將要申報的商標進行檢索,查看是否有相同或進似商標存在。如有,就建議換名或者對申請的商標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議或者應對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所以申請前的查詢還是十分必要的,另外,商標查詢都有3-6個月的盲查期。過了盲查區,商標註冊的成功率又提高了很多。

在進行商標註冊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侵權了,如果是侵權了就會收到一定的處罰,所以説這個時候最好就是提前瞭解清楚商標侵權的情況。如果是自己的商標被侵權了,那麼這個時候就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標籤:複審 商標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