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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著作權的基本概念是怎麼樣的?

軟件著作權

軟件著作權的基本概念是怎麼樣的?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是指軟件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於軟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就權利的性質而言,它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著作權是知識產權中的例外,因為著作權的取得無須經過個別確認,這就是人們常説的“自動保護”原則。軟件經過登記後,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

基本概念

1,個人和企業登記:軟件著作權個人登記,是指自然人對自己獨立開發完成的非職務軟件作品,通過向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備案的方式進行權益記錄/保護的行為。軟件著作權企業登記,是指具備/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對自己獨立開發完成的軟件作品或職務軟件作品,通過向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備案的方式進行權益記錄/保護的行為。

2,著作權屬:通過登記機構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會宣傳自己的產品。在進行軟件版權貿易時,認證將使您的軟件作品價值倍增。在發生軟件著作權爭議時,如果不經登記,著作權人很難舉證説明作品完成的時間以及所有人。合法在我國境內經營或者銷售該軟件產品,並可以出版發行。在進行軟件產品登記的時候可以作為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在進行軟件企業認定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可以作為自主開發或擁有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的證明材料。

軟件著作權的各項權利

發表權:即決定軟件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件上署名的權利;修改權:即對軟件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複製權:即將軟件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件的權利,但是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信息網絡傳播: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件的權利;翻譯權:即將原軟件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其它權利:應當由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