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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開結婚證單身證明

單位開結婚證單身證明

單身證明又叫做”未婚證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是證明當事人截止到某個時間是否在民政部門有過婚姻登記的書面證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開具。《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規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自文件發佈之日起,除對涉台公證事項和哈薩克斯坦等9個國家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證明,以保障大陸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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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明需要哪些證件

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的書面證明。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和公證機關等頒發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對於已婚的婚姻狀況證明,只需要出具結婚證即可。

標籤:單位 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