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證明 > 單身證明

開單身證明有什麼用,開單身證明需要什麼資料?

單身證明又可以稱為未婚證明,是人們能夠證明自己現有婚姻狀態的重要書面證明。一般來講,單身證明的都是在婚姻登記處或户籍管理機關開具。那大家知道開具這個單身證明有什麼用嗎?接下來,本站小編將圍繞這一問題為大家做簡要分析,請閲讀下文進行詳細瞭解。

開單身證明有什麼用,開單身證明需要什麼資料?

一、開單身證明有什麼用

大部分人開具這個證明是為了買房、辦理銀行貸款需要,有些時候是工作單位需要開具,當然涉外婚姻、出國、繼承財產類活動也需要提供單身證明。

根據規定,婚姻登記處能夠為三類人出具單身證明,分別為到了法定結婚年齡,但未結婚的;離婚後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再婚的;喪偶後到目前為止沒有再婚的。

當事人離婚的,只要有離婚證就能證明沒再結婚,因為再婚時,離婚證就要註銷或者回收,所以這類人羣的證明很好開。而對於喪偶或沒有再婚的、未結過婚的,在開具婚姻證明時,先要到婚姻登記處審核資料,通過後,工作人員會給出一個時間段,當事人再到檔案局,查閲該時間段內當事人的婚姻登記資料,並開具證明,最後再由婚姻登記處據此出具單身證明。因為婚姻登記機關的資料一般都交由各縣區檔案局管理。辦理一份證明,手續齊全的當事人需要跑兩個部門。

二、開單身證明需要什麼資料?

開具單身證明一般需要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户口本等證件。

如當事人親自辦理的,應提供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軍人出具《軍官證》等軍人身份證件,華僑、外國人提供有效護照,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提供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下同);

委託他人申請的,受託人應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委託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委託人寫明具體委託事項的委託書;受託人不能提供委託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的,應提供委託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證複印件和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寫明具體委託事項的委託書;

三、軍人開具單身證明需要的資料

軍人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由軍人部隊駐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受理,其他人由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受理。

四、離婚喪偶開具單身證明需要的資料

申請出具當事人離婚、喪偶後《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申請人還應提供當事人離婚證明或喪偶證明。

達到我國法定婚齡的單身購房者,可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辦理單身證明,當事人無法親自前往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男方22歲,女方20歲達到我國法定結婚年齡需要買房的就要出具單身證明。

在小編的努力下,大家應該已經瞭解單身證明到底有什麼作用了吧,希望能夠為你解決實際生活中的問題。根據上文的表述,不同身份的人在開具單身證明時需要提供的資料不同。如果您還有任何的法律疑問,都可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問題進行解答,切實維護您的合法利益。

標籤:用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