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耕地建房必須拆除嗎?
一、對於耕地建房必須拆除嗎?
耕地建房並不一定需要拆除,佔用耕地建房需要向上級政府部門申請,同意後才可以建設。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土地的,應當先向村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用地申請,經村民代表會或者村民大會討論通過後,報人民政府批准。其中需要使用耕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審核,經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閒地和其他土地的,報鄉級人民政府批准。
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六條
未經批准或者採取荒廢耕地等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或者從事其他建設的,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
依法受到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處罰的單位和個人,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對繼續施工的設備、建築材料予以查封。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
第七十七條 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准的數量佔用土地,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第七十八條 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耕地建房的具體情況,可以依據上述有關程序來進行審批和辦理,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應當首先對該建房行為是否合法的進行認定,如果屬於違法建設,那麼是必須由相關部門拆除處理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
宅基地證還可以辦嗎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
-
農村的宅基地是否可以買賣?
我國農村宅基地的買賣是被允許的,但又有諸多的限制條件。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是經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且最終取得鄉級政府的批准;是轉讓人與受讓人同為本村村民。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
-
農村宅基地能否強制執行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
-
農村宅基地申領程序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