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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非農子女繼承

農村宅基地非農子女繼承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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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子女繼承可以嗎

不可以。rnrn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不能作為個人財產繼承。rnrnrn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按照遺囑繼承或法定繼承。繼承人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滅失。rnrn《繼承法》rn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rn(一)公民的收入;rn(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rn(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rn(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rn(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rn(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rn(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rnrn《土地管理法》rn第八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rn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