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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台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在煙台市做出要對某些區域的土地進行徵收的時候就給那些關乎自己的利益的人帶來了好消息,因為對於自己目前的土地財產來説很多人是遠遠不滿其實際的增益的,但是政府如果徵地了就可以針對自己的土地給出補償甚至是高於標準的。那麼,煙台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煙台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一、煙台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土地補償與安置補助兩項費用之和為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標準按照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2009年山東省政府頒發了《關於實施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山東省首輪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於2009年7月1日正式實施。2009年到2016年,對標準進行了兩次調整,提高幅度分別為20%、29.46%。目前執行的土地補償費用標準,即為2015年省政府批覆實施的徵地區片地價標準。徵地區位不同,徵地補償標準不同。該標準已公佈,可到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入門網站上查詢、下載。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是徵地補償標準的重要內容,事關被徵地羣眾的合法財產權益,對於推進徵地工作順利有序開展具有重要意義。山東省自1992年起,由市級政府制定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在維護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化解徵地補償爭議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關於進一步嚴格規範徵地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完善徵地補償標準調整機制,各市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報省財政、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同意後執行,並適時作出調整,最遲5年調整一次”。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印發《關於煙台市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257號),同意煙台市擬定的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本批覆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煙台市的市民如果想要在補償中得到足夠的利益保護就必須自行了解一些關於補償標準的法律知識,這樣在政府實際給付的時候可以迅速就知道自己拿到的費用是否滿足了基本的標準。如果發生補償費侵權可以諮詢律師。

標籤:徵地 煙台 補償